昨(13)日晚间,星宇股份发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。公司拟将“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”项目变更为“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”项目,实施主体变更为星宇股份,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空港产业园宝塔山路西侧、黄河西路南侧,拟用地55,027.50平方米,折合82.54亩。“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”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6,532.00万元,拟投入募集资金额80,000.00万元(不含理财收益)。
据公告显示,“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”项目实施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,实施主体为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(星宇股份之全资子公司),计划总投资为80,487.50万元,拟投入募集资金额80,000.00万元,其余由本公司自筹。截至2017年12月11日,公司尚未实施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。
对于变更的具体原因,星宇股份表示,原计划该项目实施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,实施主体为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,主要为满足主要客户一汽-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订单需求及“后市场”需求。目前,一汽-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布局发生变化,未来将公司为其配套的部分车型及新开发项目从长春转移至华东、西南等其他生产基地,对此变化公司亦需调整生产战略布局,加大对华东地区生产能力的规划,将扩建项目由长春转移至江苏省常州市实施,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及未来“后市场”需求。
“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”项目主要从事高性能前照灯、后组合灯两类产品的生产,建成后年产240万只前照灯、430万只后组合灯。本项目达产后,预计新增年销售收入163,630.00万元(不含税),年利润总额26,822.50万元,建设期为24个月,投资回收期为7.6年(含建设期2年)。